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大河****采石场建筑石料矿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大河****采石场建筑石料矿
建设地点:**市大河****采石场
建设单位:****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针对各工段分别采用污染治理设施控制扬尘和粉尘排放:开采扬尘治理措施:采用湿式凿岩钻孔工艺,挖掘铲装工位设置洒水装置;爆破粉尘治理措施:爆堆区域采用洒水车喷雾降尘;卸料粉尘治理措施:卸料口设置半封闭围护结构,顶部配套洒水喷灌装置;装运粉尘治理措施:转载点安装喷淋洒水装置;堆场扬尘治理措施:成品堆场为密闭结构,配套洒水降尘,废渣堆场采用苫布遮盖并定期喷雾洒水;运输扬尘治理措施: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车斗、矿石表面篷布遮盖;破碎筛分粉尘治理措施:设备上方设置负压捕集装置,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容积 2.0m3 的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容积 10m3 的玻璃钢化粪池暂存,定期由污水车抽****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源自设备运行,通过采取基座减振、软连接及加强保养等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废矿石分类堆存,部分用于铺设道路,剩余部分在闭矿后用于填坑,实现**化利用。表土单独堆存于表土堆场,用于后期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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