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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市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由******公司编制的《****市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经**壮族自治区****设计研究院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市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岭南镇、北泗镇、河里镇。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市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拟敷设配水管网185.96公里,其中村级以上管网152.779公里,村内管网33.181公里;敷设村内表前管52.65公里;村内更换智能水表17735个;****泵站3座及其加压设备;工程信息化建设。
六、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优化。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0457.6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113.42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712.75万元;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5806.52万元,临时工程91.05万元;独立费用900.25万元;基本预备费481.20万元,征地移民补偿费用277.8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用51.54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用23.1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国债、专项债及融资。
八、请项目业主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依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
九、附加信息:**壮族****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壮族****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壮族****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市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总投资概算表
****改革局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