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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及**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2025年**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的规定,我校于2025年7月7日举行了综合评价校测,现将录取结果和名单公示如下: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成绩占比为85%、面试成绩占比为15%(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综合成绩(满分1000分)=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如考生不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以零分计入综合成绩。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学生可登陆阳光高考平台http://bm.****.cn,选择综合评价模块下志愿管理—>志愿详情—>查询个人的校测综合成绩,公示****考试院公示为准。
附:录取名单(按考生姓名排序)
登录本科招生官网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录取名单:https://zs.****.cn/2025/0708/c9575a363755/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