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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已受理北****公司关于休闲食品智慧产业园项目设计方案调整的有关材料,并依法进行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对该设计方案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鉴于该申请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上述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告如下:
北****公司项目位于科锦路以南、**路以东,用地面积为63328.90㎡(约94.99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筑设计调整方案:
一、1#办公楼及食堂调整外立面和门窗;
二、4#厂房平面进行细化调整,基底面积和计容面积不变,差异为建筑外立面、门窗、百叶调整;原屋脊线线由4-C~4-D轴线调整至4-D轴线上,局部屋面结构调整;建筑物高度由14.07米,降为12.787米;
三、5#锅炉房因设备高度问题对1-3轴建筑物高度加高3米,由14.15米增高为17.15米;根据实际需要,首层取消一个配电间,调整建筑外立面、门窗;
四、6#污水站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建筑平面进行细化调整,外立面及门窗相应进行调整。
项目调整后总体指标如下:容积率1.655,建筑密度57.076%,绿地率11.039%,项目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公告期限时间为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4日,如要求举行听证,请于公告期内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邮寄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大道东延线197号****,邮编:536000
特此公告。
附件:总平面图、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