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准予井研县2025年井研筇竹寺组滚动产能建设及地面配套工程(集气总站)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审批
四川-乐山-井研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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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县2025年**筇竹寺组滚动产能建设及地****总站)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中国****公司****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临时使用林地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
一、****公司的**县2025年**筇竹寺组滚动产能建设及地****总站)(备案号:川投资备【2504-511124-04-01-899196】FGQB-0071号)临时使用**县集体林地0.1730公顷。按行政区域划分,**县千佛镇新群村0.1730公顷。项目使用林地的具体位置、面积和用途,须与经审核上报的《**县2025年**筇竹寺组滚动产能建设及地****总站)临时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保持一致。若准予的面积与全省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法定林地数据不一致,你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二、临时使用期限为二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按规定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森林植被、及时归还林地。
三、临时使用林地前,应依法将林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兑现给林权所有人。
四、严格按照本行政许可决定批准的用途、范围、面积、期限使用林地。不得在临时使用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如需改变批准的范围、面积使用林地的,应事先依法按规定报我局批准。采伐所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应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 五、你公司应当按相关要求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并严防森林火灾。
六、******局将依法对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期满后恢复森林植被进行验收,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支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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