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市**区2025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及批准用途
****机关:****政府
(二)批准文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6月26日
(四)批准用途: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小组、****小组、****小组,****社区居****小组、****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小组。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小组、****小组、****小组,****社区居****小组、****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小组。
(三)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17.8406公顷,其中:农用地17.8406公顷(耕地0.7722公顷、园地3.1585公顷、林地8.5400公顷、草地4.7351公顷、其他农用地0.6348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按照《******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执行,共涉及**区2个征地区片和水浇地、水田、旱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等7种地类。****办事处****社区、****社区属Ⅰ区片,标准为水浇地180.0000万元/公顷、旱地120.0000万元/公顷、园地120.0000万元/公顷、林地60.0000万元/公顷、草地60.000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120.0000万元/公顷;六顺镇南邦河村、**港镇那澜村属Ⅲ区片,标准为水田101.2500万元/公顷、园地67.5000万元/公顷、林地33.750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67.5000万元/公顷。该批次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
(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主要采用货币安置。
四、公告方式、时间及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由******局****办事处****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粘贴在所涉及的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小组的公示栏上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如对本公告所属的《关于**市**区2025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人及电话:******局,0879-****677
地 址:**市**区**大道100号
特此公告。
附件:**市**区2025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位置示意图
****政府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