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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市**县地方储备(花生油)专场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补充公告
根据委托方**县****公司的要求,原“2025年7月11日**市**县地方储备(花生油)专场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第六条付款、提货时间调整为:本次竞价销售粮食的付款期间为自成交之日起4天(日历日)内;提货期间为自成交之日起5天(日历日)内。本次储备油竞价交易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买方应****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交易中心根据买方交纳货款实际情况及时开具出库单等相关手续。(卖方按照成交价格和实际出库数量向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场专场交易会时间和其它相关要求不变,还执行《2025年**市**县地方储备(花生油)专场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2025年7月11日)》和《地方储备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粮交发[2022]1号)等相关规定。
请广大客户相互转告,不明之处****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1-****0484、****7765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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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