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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新增使用医用Ⅱ类射线装置(DSA)项目辐射防护工程竣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增使用医用Ⅱ类射线装置(DSA)项目
地 点:**省**市**县东关镇府前大街122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为满足人民****医院发展的需要,医院拟在综合服务楼四层西侧改造1间DSA手术室,并拟购置1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安装于该DSA手术室,用于开展介入诊断与治疗工作。
2025年5月14日:忻****管理局以忻审管生态函【2025】33号文对该项目出具了批复意见。现该项目主体工程及各项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现将此情况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县东关镇府前大街122号 邮政编码:036699
联 系 人:康志翔 联系电话:138****7353
2025年7月10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