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53 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及《****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 号)等相关规定,****于 2025年 6月 25****水库枢纽大坝管理房组织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竣工自主验收会议。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发****公司
监测单位:****委员会****研究院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