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79.36 % | 1(件) |
1. 线上报价及上传投标文件(即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6日10时00分(**时间)。
2.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线上报价时间内在行采家平台(https://www.****.com/xe/)上进行线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即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即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投标人不具备比选资格。行采家上传的投标文件(即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为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若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①医院取得****评审中心的评审报告后,比选人在30个工作日内,凭服务酬金发票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85%;
②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后,比选人在30个工作日内,凭服务酬金发票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剩下的15%。
竞选人如对比选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一次性(不接受第二次提疑)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 个工作日前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要求澄清,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竞选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比选文件。一经进入评审程序,即视为竞选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比选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标书代写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二)实施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比选人指定的验收方式。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取费比率报价,取费比率报价范围:0%~79.36%。竞选人参考计价原则并结合自身实力自行填报,成交后取费比率均不作调整。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均为无效响应。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采购范围内服务项目的人工费、资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的所有费用,比选人除此之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最终预算编制服务收费不得超过比选人在招标阶段确认的最高限价。
三、结算方式
①最终结算金额=以最高限价核查单位审定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 号):Q06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安装、装饰、维修专业对应的收费标准计算出的服务费×成交取费比率。最终预算编制服务收费不得超过比选人在招标阶段确认的最高限价。
四、付款方式
①医院取得****评审中心的评审报告后,比选人在30个工作日内,凭服务酬金发票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85%;
②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后,比选人在30个工作日内,凭服务酬金发票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剩下的15%。
五、知识产权
比选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竞选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违约责任
按照本项目合同约定执行。
七、其他
1.竞选人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