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超市招商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
2、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及方式
3.1购买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00至2025年07月17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3.2购买地点:潜在投标人通过远程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3.3购买方式:
投标人按要求向代理机构进行本项目报名,采购文件报名后不退。(报名购买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邮件购买方式开展项目报名活动。通过邮件购买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账号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发送至****@qq.com ,未及时将“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等发送至指定邮箱,视为未报名成功。未办理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注:为方便辨识,请网络方式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邮件主题处填写“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
4、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7月31日09:00之前提交到**省**市**区东浦路138号湖前综合楼B/C楼4层**世纪联创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标书代写
6、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6.1开标时间:2025年7月31日09:00;标书代写
6.2开标地点:**省**市**区东浦路138号湖前综合楼B/C楼4层**世纪联创开标室。标书代写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
9、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新店镇**路18号内1号楼**第四层401-3
联系人姓名:吴先生
电 话:133****1863
10、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东浦路138号湖前综合楼B/C楼4层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0004、181****2263
联系人:魏工
邮 箱:****@qq.com
11、银行账户信息
| 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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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采购文件及缴纳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群众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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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4273 7792 1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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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银行**北尚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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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1170 9010 0100 1068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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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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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SJLCZB25026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7时30分(**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保证金账户到账记录为准(汇款账户、汇款时间与金额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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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要求 |
面积 |
经营 年限 |
物业服务费底价 /最低限价 |
合同签订时间 |
| 1 |
1 |
超市招商项目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约290(230+60)㎡ |
1+1年 |
5000元/月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1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 |
注:
1、原则上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
2、****超市经营场所,面积约290(230+60)㎡,不得超出经营场所;并配套周边场所。配套提供有偿水电,并按市价标准按规定缴纳。
3、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超市不得分包、转包、变相转包、**经营或以他人身份挂靠、**。如有发现存在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责任。
4、现场勘察
4.1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到达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超市的地理位置、管理内容等情况进行了解,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或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单位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3****1863。
5、因国家规划、政府征收或者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等原因导致招标人提前终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收回使用权,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