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医保物价办因长护险评估工作需要,现公开采购执法记录仪6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采购项目编号:****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42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
资金来源:单位资金。
一、采购须知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采购函“三、商务要求”。
(二)对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2025年7月11日08:30时―2025年7月15日17:30时到我院报名。
(三)供应商如对本采购函报价,即表示响应我方的技术参数要求,如果出现虚假应标,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三年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四)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技术参数、商务要求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二、服务技术要求
1.执法记录仪:数量6台,电池续航≥12小时,分辨率≥1080p,像素≥1200万,内存≥64G,可录音,可回放,含肩夹,可换电池,配充电线、充电器、每台分别配置三脚架。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地点:****。
(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设备维修验收合格,供货商开具实际费用发票及清单,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
(三)设备质保期至少1年。
四、供应商投标函组成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参加);
(三)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
(四)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五)报价函。
五、标书投递时间及地址
(一)供应商投标函递交时间:2025年7月21日上午11:00之前。
(二)送达地址:****总务科。
联系人:季老师
联系电话:191****6369
地址:**市羊安街道金泉大道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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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