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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按照该要求对“东菱智慧产业园A区**项目(第四阶段)”作出以下公示:
项目名称:东菱智慧产业园A区**项目(第四阶段)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西部生态产业启动区
联系人:何子萍
联系电话:132****5943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8月6日
项目竣工时间和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项目竣工时间:2024年11月
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验收报告、监测报告,详细内容见附件。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