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94号
根据抽检计划,****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54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523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市**区南村健荣饮食店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二)广****餐饮店使用的汤粉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三)**市**区市桥街清英面食店使用的汤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四)******餐饮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五****餐饮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六)东****饭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七)**市**区石角镇刘兰花螺蛳粉店使用的粉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八)**市**区石角镇锐锐客家汤粉店使用的粉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乐尔购(****公司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二)揭****百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韭菜,氧乐果、多菌灵、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三)****超市****公司销售的豇豆(白豆角),噻虫嗪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四)****商行销售的葱(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五)**市****公司销售的食荚豌豆(荷兰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六)**市****公司陈亚极销售的茄子,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食品厂生产的甘草芒果,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二)****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公司生产的陈皮八仙果,柠檬黄和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三****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公司生产的橄榄王果,喹啉黄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四)******商行销售的标称****公司生产的甜酸半李(蜜饯),日落黄和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五)汕****食品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公司生产的牛肉粒(牛肉糜干)(香辣味)和牛肉粒(牛肉糜干)(五香味),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二)****餐饮店使用的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三)中****花园叁拾叁号食店使用的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
****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12.docx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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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