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数据中心UPS电池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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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UPS电池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心UPS电池更换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

2.采购名称:****中心UPS电池更换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5.采购最高限价:100,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

二、要求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随着人社业务数字化转型加速,市人社局信息系统服务承载量持续攀升,数据中心设备规模及电力负荷需求同步增长。当前机房UPS电池组已运行5年,经检测发现电池容量衰减,市电中断后实际供电时长远低于设计要求的保障时长。叠加电池老化引发的漏液、内阻增大等安全隐患,现有UPS电池已无法保障机房设备在突发断电时的稳定运行,存在核心业务中断、数据丢失及硬件损毁的重大风险。

为强化电力基础设施可靠性,确保人社公共服务连续性,本项目拟采购128节高性能UPS电池,替换老化设备,实现断电后全负载安全供电能力,****中心核心业务系统及数据资产提供稳定电力保障。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蓄电池

128

含旧电池的拆卸、搬运及新电池的安装

2.技术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数量(节)

1

蓄电池

★1.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单节蓄电池标称电压12V,单节蓄电池容量≥100Ah,提供响应产品彩页或同系列产品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外观要求为无变形、漏液、裂纹及污迹,标识清晰;

3.气密性:能承受≥50KPa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4.安全性:采用UL94-V0级全阻燃外壳;蓄电池的安全阀有自动开启和关闭的功能,开阀压应是10-20kPa,闭阀压应是3-17kPa;防爆性能:充电过程中,遇到明火,内部不引爆,不引燃;

5.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应≥99.5%,容量保存率静置28天后应≥99.0%,提供所投产品或同系列产品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6.同组蓄电池内阻偏差应≤1.8%,同组蓄电池10h率容量试验时,最大实际容量与最小实际容量差值应≤0.9%,提供所投产品或同系列产品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7.蓄电池间连接电压降应≤4.8mV,提供所投产品或同系列产品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8.每节蓄电池出厂标配有防滑防酸垫盘安全措施,提供产品彩页或者实物照片,加盖供应商鲜章;

9.****制造厂原厂自己生产、组装,不得采用委托代工方式(OEM)生产的产品,也不得将挂靠其它资质单位所生产产品作为投标产品,提供所投蓄电池的泰尔认证证书复印件(可扫码查验证书),证书中申请单位(委托单位)与生产单位名称需一致,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10.热失控敏感性:每24h的电流增长率应≤10.8%,提供所投产品或同系列产品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11.过度放电恢复能力:过度放电后容量恢复值≥98%,提供所投产品或同系列产品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128

★(三)质量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按以下约定执行: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是有品牌的、全新的、出厂后未**、未使用过的整机产品(厂家原装正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质量标准。

3.供应商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标准的约定,且产品已通过原厂商质量测试和检验,并附带质量合格证书。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到供应商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验收需随机抽取蓄电池,若该产品不满足所投蓄电池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供应商须在要求的时间内更换。

(四)安装调试要求

1.项目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仪表、安装材料及所有配套辅材(包括但不限于电池连接线缆、空开、电池汇流箱、铜鼻、配套管线及标签标牌等)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负责拆除采购人废旧电池组,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将废旧电池及配套材料搬运到指定地点存放,确保现场清理完毕,但不负责旧电池的回收处置,旧电池的处置权归采购人所有。

3.现场开箱检验:供应商提供装箱单、检验合格证书、使用说明及质量标准等有关资料。

4.设备开箱检验后,供应商在7日之内,派工程技术人员抵达项目现场,完成以下工作:

(1)全新蓄电池的安装、调试及相关线缆铺设;

(2)将更换后的蓄电池接入原UPS设备,确保整个UPS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3)整个电池更换工作需在4小时之内完成。

(五)保密要求

在项目交付安装、调试过程中,供应商所获得的有关资料或信息,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一方为本项目需要,向任何人透露有关资料或信息且认为是其秘密信息,应事先予以注明。

(六)售后要求

1.产品质量保期:整组电池质保3年。

2.质量保期内提供以下服务:

(1)7*24小时技术支撑服务,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电池故障或损坏未超过3节(包含3节),维修或更换故障、损坏电池。电池故障或损坏超过3节,必须更换整组电池,供应商须承诺此项,整组电池数量32节/组),并承担产生的所有费用。

(2)按季度提供设备运行报告;每年提供3次系统性巡检(电池、原UPS主机、相关配电柜及线路),1次专业电池维护(含带载放电测试),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含配电设施优化意见)。

(七)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交付采购人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采购人终验合格后,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在质保期结束后,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起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5%。

(八)履约验收:

1.验收时间及方式:由采购方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货物在供应商安装调试完毕后30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30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90日内完成终验。

2.验收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服务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九)其他要求

1.项目完整性承诺

供应商承诺应按照招标公告内容提供科学、完整和合理的服务方案,并按照服务方案内容完成项目实施。若供应商未按服务方案要求实施项目,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承担项目风险承诺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条件下难以克服的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服务内容无法开展,造成的损失及风险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3.无推诿承诺

质保期内,提供的平台及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时,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内派工程师到场,及时恢复平台及设备正常运行。

注:磋商公告中标注有“★”符号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且不允许有任何偏离。任何对带“★”要求的不满足或不响应,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四、磋商须知

(一)确定申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二)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按照公告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供应商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3.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4.其他无法继续开展磋商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四)递交响应文件及签到时间:2025年7月18日上午9时00分起至10时00分止。提前送达或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受,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签到及磋商进行地点:****社会保障局4****中心会议室。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7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五、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申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按照公告要求,准备磋商“资格响应文件”并按以下要求**序装订,包括但不限于: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加盖单位鲜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的才提交,原件加盖单位鲜章);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的才提交,加盖单位鲜章);5.响应函(附件2,加盖单位鲜章);6.承诺函(附件3,加盖单位鲜章);

(二)报价响应文件:申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报价响应文件一份,单独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包括:磋商报价表(附件4,加盖单位鲜章)。报价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注“磋商报价响应文件”字样,注明项目名称和磋商供应商名称,并在封面和密封处加盖单位鲜章。

(三)其他响应文件:对应综合评分表(附件5)能够提供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鲜章)。

(四)其他要求

1.“资格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统一用A4幅面纸,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注明项目名称和磋商供应商名称;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使用合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散落,应装袋密封,并在封面和密封处加盖单位鲜章;封面须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鲜章,并整本加盖骑缝章。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副本与正本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否则无效。

2.上述响应文件须据实提供,不得有实质性遗漏,如公告提供有统一格式的(见附件),应按格式要求准备文件,未提供统一格式的,由申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拟。

六、磋商程序和成交标准

(一)申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二)由采****小组(3人或5人单数)并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评审环节。

****小组对照综合评分表(见附件5)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供应商综合评审得分相同,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综合评审得分和报价得分均相同,则以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得分高的为成交供应商。若综合评审得分、报价得分和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得分均相同,则以项目方案得分高的为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人在****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成交结果。

七、联系方式

地址:****社会保障局(**市**区汇东路428号)

联 系 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081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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