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坑梓街道秀新社区人民路31号综合楼-出租(发包)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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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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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坪****社区人民路31号综合楼-出租(发包)
起始日期 2025年07月11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5年07月15日 23时59分59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其他 地址 **省**市坪****社区人民路31号
面积/数量 3028.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其他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6年(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响应有效期 90个自然日
免租期 2个月(不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80,242元/月
租金的递增 每3年递增一次,递增10%,即每月租金如下:第1年至 3年,每月租金≥80242元; 第4年至6年,每月租金≥88266.2元。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
履约条件 详见附件《集体物业租赁合同》。
其他补充说明 根据《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2020〕2号)等有关规定,****受****委托,采用竞价的交易方式对该集体物业引进承租人,现诚邀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本项目。
一、招租面积共302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面积2428㎡,铁皮房面积600㎡。房产证:无(物业所有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 ;主体消防面积仅1500m2,剩余1528m2可能存在无法办理主体消防的情况,请充分了解该情况,确认此物业是否满足自身经营需要,若成为本项目成交方,不得以此主张本次招租无效,不签订合同;电梯:无;变压器:无;抵押、质押情况:无。
二、物业暂未空置,当前租赁合同到期日期:2025年7月31日,原承租人不再承租。
三、移交物业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5 日内且满足原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意向承租方需确认对物业当前现状已充分了解,同意承租后积极与现有分租户沟通协商,优先考虑达成**并接收现有分租户。若不能与分租户达成**,承租方须协助招租方逐步清退现有租户,物业交付时间相应顺延,起租日均按实际交付时间顺延,在此种情况下,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赔偿责任。
四、业态要求:符合**市相关规定的业态类型均可。
五、租金收取方式:每个月5****银行转账缴清当月费用。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七、报名方式和时间
1、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需仔细阅读交易公告,并按照要求在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及上传“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料。
2、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160484元(大写:壹拾陆万零肆佰捌拾肆元整)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不通过。
八、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黄家安 ,联系电话:139****2086 。
九、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成交资格,将成交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账户;
2.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缴费通知书》****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集团向成交人发放《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十、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 交易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公司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 租赁合同签订后,****集团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人的交易保证****公司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成交人补齐差额;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如需原路退回,****集团提供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160484元(按实际成交价两倍收取) 其他 出租方需根据**市****公司相关规定,签订相关企业管理综合服务协议,每月向**市****公司交付企业管理综合服务费,该费用由出租方支付。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评审开始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10时00分00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07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07月15日 23时59分59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龙田街道**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联系人 杨工 联系方式 0755-****4494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2020〕2 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0.成交人应在发出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3.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承租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集团造成损失的,意向承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3.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13.3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13.4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3.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14. 意向承租方须充分知悉,报名期间可在阳光租赁平台取消报名,报名公告期满后,若成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须按照招租公告和**阳光租赁平台网络竞价须知要求参与竞价或单一来源谈判,若未按照相关规定参与竞价或单一来源谈判,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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