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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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处置一批报废物品教学简易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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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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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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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2025年7月11日8时 |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7时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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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公告发布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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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时间 |
2025年7月18日上午9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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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形式 |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转让价格不低于挂牌价格。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一次性报价、最高价中标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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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本情况 |
一、标的物明细及照片请下载本公告附件2,详情请与转让方联系(以现场勘察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自行担责); 二、转让方应确保竞得人顺利提货,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三、转让方应确认除公告中所公布的情况,所处置资产再无其他权利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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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无,市场询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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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值 |
9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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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说明 |
一、转让方对公告内标的物相关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评估报告只作为参考,并不作为此次买卖的依据。 三、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本中心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转让方及竞拍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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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9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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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当日成交人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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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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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条件 |
1、标的为整体转让,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联系出让方,仔细、认真查勘现场查看出让标的现状,自行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清运环境、清运难度以及清运后的资产状况。竞买活动开始前,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意向竞买人均视为已踏勘并认同本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竞买人负责。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竞得者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赴项目现场完成货物清运工作及联系相关部门,并承担一切费用及安全、环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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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条款 |
无需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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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材料 |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材料: (一)若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二)若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 2、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二、上述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服务中心二楼213(或线上报名联系费先生微信166****9864),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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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须知 |
一、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挂牌价报价,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三、竞价时间:2025年7月18日上午9时。 四、竞价地点:****服务中心二楼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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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一、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意向受让方成功报名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下列情况视同违约: 1、协议转让,受让方不能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条款履约的; 2、进入公开竞价程序最终成为受让方后,拒绝按《竞价规则》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署《成交价格确认单》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四、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按时到竞价地点参加竞价。 五、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六、各意向受让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七、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相关批准部门、转让方协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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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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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联系方式 |
**** 罗先生 158****8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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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中心联系方式 |
****服务中心****管理科 费先生0523-****1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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