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新区承泽街(安济路-**街)给水工程监理(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新区承泽街(安济路-**街)路段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区承泽街(安济路-**街)给水工程。给水管道采用DN315mm HDPE给水管,****中心线西侧5.5米处,总长约2948.13米。开挖深度2米以内沟槽,土方量约为3871.65立方米并回填。砌筑不同规格的砌筑井并安装法兰、阀门等。 3.监理服务期限: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监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1.3其他要求:3.1.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1.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书代写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11 00:00:00 至 2025-07-17 23:59:59 (**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31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1)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省建设工程招标 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 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将****办公室处理: 1、****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 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 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 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 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 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根据《石****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 执行。根据冀建建市函【2024】143 号《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杨锦赞,联系电话:0311-****7316;(2)招标代理机构:孙梦,联系电话:0311-****3680;(3)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0311-****7316
电子邮箱: /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新区承泽街(安济路-**街)给水工程监理、投标人/供应商、300元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新区承泽街(安济路-**街)给水工程监理(二次))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省******商务中心楼内 | 地址:**省**市**区谈固南大街45****中心1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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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波 | 联系人:孙梦 |
| 151****9131 | 电话:0311-****3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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