舱间信号灯及警钟鸣音报警系统加工制造(某某)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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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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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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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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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25-07-09 17:58:03 截止时间:2025-07-16标书代写

统一信息编码:HLJGGG202****9244

项目编号:****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受****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竞争。

1.项目名称:舱间信号灯及警钟鸣音报警系统加工制造(某某)

2.项目编号:****

3.项目概况:

包号

招标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人民币)

项目进度

/

舱间信号灯及警钟鸣音报警系统加工制造(某某)

22.5

2025年8月完成完成设备调试和厂检;
2025年8月完成完成设备检验和交付。

备注:中标单位应完成《舱间信号灯及警钟鸣音报警系统加工制造(某某)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研究工作。

项目密级:非密

合同密级:非密,若有变更按保密相关规定执行。

主要要求:舱间信号灯及警钟鸣音报警系统主要用于发布艇内紧急动员信令和报警信号,控制全艇舱间信号灯和警钟鸣音器发出规定的报警。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完成舱间信号灯及警钟鸣音报警系统加工制造(某某)。

★3.1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资控股企业),法人证书有效。需提供有效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4.2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并承诺未获得境外居留许可。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具备军委装备发展部颁发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其装备承制范围应涵盖类似项目,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证书若处于申领、续审或扩项期间,需****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已通过现场审查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

4.4通过GJB9001C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涵盖自动化控制或类似项目。质量体系运行有效,近3年装备科研、生产无重大质量问题。需提供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申领、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两证合一的,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以及近3年装备科研、生产无重大质量问题的承诺。并提供该单位检验制度、供方管理制度等证明。

4.5投标单位应具备****科研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组织的科研生产团队人员队伍稳定、结构合理,专业领域应覆盖本项目相关专业领域装备科研、生产等主要方向。需提供类似业绩或能力证明。

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军内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财务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7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银行单据、投标人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军队单位、****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可以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4.8投标人应具有符合11 号文规定要求的财务管理体系。需投标单位提供单位内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文件,提供中标后按照11 号文规定进行本项目经费管理的承诺。

4.9信用等级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国家、****集团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含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的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曾被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但现已移除的或处罚期已过的除外。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未被国家、****集团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含列入严重、重大失信单位名单的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的承诺,并签字盖章。

4.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名单。

4.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2投标人应有军事代表室监管,军事代表室愿意对该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监督,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军事代表室的监管承诺,或投标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承诺)。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发售时间:2025年7月9日起到 2025年7月16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2发售地点:****广场B座1804室(**市**区张之洞路与千家街交汇处)。

6.3发售方式:线上支付标书费,线下领购招标文件。

6.3.1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

6.3.2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搜索ZC开头项目编号(搜索项目编号时不含包号,如ZC24K250001/01的项目编号,搜索“ZC24K250001”即可)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参与项目。

6.3.3根据平台要求填写购标单位负责人信息,联系人及对应联系方式与线下领取招标文件人员保持一致,选择拟参与项目标包后完成购标流程并支付相关标书款;

6.3.4支付完成后,供应商联系人可携带报名材料前往发售地点(见本公告5.2节)获取招标文件;

6.3.5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7110获取支持;本项目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购买标书,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6.3.6提交报名材料:原件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场B座1804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无需装订)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1份;

(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核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份;

(4)《购买招标文件确认书》(格式见附件2)原件,1份;

(5)提供《投标保密协议》及《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附件4)原件,各1份;

(6)提供招标公告4.1-4.8、4.12项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1份;

(7)招标公告4.19-4.11项: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1份;

(8)标书款汇款凭证,1份。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7.1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7月30日14时30分(**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7月30日14时30分(**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4投标及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广场B座18****中心。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

8.信息发布媒介

本项目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工作人员审核后招标代理机构仅留存必要的资料,其余资料将予以退还,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委员会判定为准。

9.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方式:187****3585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贾经理/周经理

联系方式:155****6768

地 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5A

11.行政监督部门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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