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关于印发〈**区就业驿站建设方案〉的通知》和《关于遴选**区就业驿站运营主体的公告》精神及工作要求,经遴选,确定****作为**区就业驿站运营主体,并按要求开展建设工作。
现将**区就业驿站运营主体遴选结果给予公示,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如有异议,请向**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反映。
公示时间:从7月8日至7月14日止。
联系电话:0763-****264。
****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