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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庄乡要庄村及有关农户:
**市漕河防洪治理工程(方上桥至京广铁**)(**区段)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自然**部以“****”文、******厅以“冀政转征函〔2025〕137号”文下达批复。2025年6月25日,****政府以“保政转征函〔2025〕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你村集体土地38.2447公顷,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机关:国务院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37号、保政转征函〔2025〕12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4月1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8.2447公顷
(二)范围:位于要庄村,四至为(**南上坎村地;南至要庄村地;西至两渔村地;北至南宋村地)。
(三)用途:用于**市漕河防洪治理工程(方上桥至京广铁**)(**区段)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7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网http://www.****.cn/。
四、工作安排
由****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