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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注销黄金鹏专职律师执业证。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注销后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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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年0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备注:注销后拟去外省执业时可向注****司法局咨询律师执业情况证明函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