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卫河 21.7 洪水灾后治理广润坡蓄滞洪区(**县部分)建设工程一标段暂估价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10 19:17:22
****漳卫河“21.7”洪水灾后治理广润坡蓄滞洪区(**县部分)建设工程一标段暂估价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漳卫河“21.7”洪水灾后治理广润坡蓄滞洪区(**县部分)建设工程一标段暂估价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邀请发布日期: 2025 年 7 月 3 日
5、评审日期:2025 年7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谈判内容及范围:暂估价设备采购(详见 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
2、项目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120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安装完成
三、成交情况
| 谈判内容及范围 | 数量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交价 | |
| 暂估价设备采购(详见 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 | 1项 | **** | ****0526MA9KQF1512 | ****200.00元 | |
| 地址 | 合同履行期限 | ||||
| **省**市**慈周寨乡东屯村49号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安装完成 | ||||
四、谈判小组成员:
李秀枫、王金琴、李新芬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文件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12000元
六、其他事宜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示期: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招标人地址:**县宜沟镇**路中段**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600MA44G72P1Q
联系人:李海岗
联系电话:175 5088 8588
2.采购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县人民路中****机关幼儿园西边三楼)
联 系 人:左**
电 话:186 2585 0039
3.监督单位:**县中小型****管理局
联系人:李智广
电话;176 9830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