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8年报警主机等物资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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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8年报警主机等物资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项目编号:无
比选单位:****
所属地区: ** **市
公告发布时间:2025-07-10
公告结束时间:2025-07-17

距离报名截止剩余:6天15时00分25秒

****2025-2028年报警主机等物资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非招标)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2025-2028年报警主机等物资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2028年报警主机等物资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2025-2028年报警主机等物资及相关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报价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气设备供货或调试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该项目任一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上述证明资料均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采购文件:

(1)登录中国e车网(“http://www.****.com/”),依据网站指示进行在线注册,已注册供应商无须再次注册。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e车网(“http://www.****.com/”)→“采购与招标”进行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中国e车网(注册、缴费咨询)联系电话:0571-****1216。

六、采购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当面提交的,可以采用书面原件加盖公章快递、扫描的方式提交)。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如有澄清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在中国e车网发布,报价截止时间相应**,请报价人关注网站信息。标书代写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0:3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标书代写

若采用快递方式递交,寄送文件后,需电联报价接收联系人,确认报价文件已收到。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本项目报价接收联系人本人收到时间为准(非门岗接收时间)。标书代写

报价文件接收地址:**省**市上**德胜东路5277号。

报价接收联系人:徐工,电话:159****2688。

同时,报价人须在中国e车网递交报价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中国e车网(“http://www.****.com/”)→“采购与招标”找到对应项目→缴纳保证金(如需)→递交报价文件电子版(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编制好的报价文件正本扫描件)。

报价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八、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比选方式(非招标)进行采购,以综合评估法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采购人有权终止评审另行选择采购方式。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评审办法》。

成交结果将在中国e车网公示,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将于公示结束后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成交人。

九、报价费用:

本次采购报价人无须提供保证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合同模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模式。仅确定服务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在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固定不变,采购人根据成交人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

在合同有效期内累计结算金额(含增值税)不得超过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00),累计结算金额(不含增值税)不得超过人民币(大写) (¥ ),结算金额(含增值税)达到前述金额97%(含)以上时本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

十一、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且完成“三权”移交及试运行保驾护航等相关服务为止。

十二、付款方式:

合同款项按自然季度据实结算。合同签订生效后,每个自然季度结束后,货物到货并验收检定合格,卖方于自然月的15日(含)前向买方提供上季度需支付金额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是开“详见销货清单”时,应附有增值税开票系统开具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货物明细清单,经买方确认无异后,买方于60天内支付该次需支付金额的95%,剩余5%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卖方于自然月的15日后提供上述发票的,支付时间顺延(最长不超过60天),发票提供时间以买方收到之日为准。在质保期内无重大质量问题,质保金于所有货物质保期满后,经卖方申请买方审核无异后于60天内支付。在支付之前,双方对合同履行存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之后,按协商结果支付。

若采购人对成交人提供发票的税目、税率等存在疑问,成交人应提供佐证材料。

十三、限价要求:

本项目总限价详见《采购文件》。报价高于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徐工

电话:159****2688

地址:**市上**德胜东路5277号

****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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