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1620250701002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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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701002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5-07-10 17:00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20,000元 人民币
1,177,300元 人民币
CQSJZHPG2022[ZF]

**区圣泉街道双龙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补遗文件(一)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圣泉街道双龙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项目补遗通知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第1条资质要求及营业执照修改为: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第1条2.财务要求修改为

2024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1.4.1第3条业绩要求3.2业绩规模要求:修改为: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项目金额: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项目投资估算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

设计合同金额: 85万元及以上(注: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的,其中设计部分的合同金额须达到该金额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投标人的类似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修改为:

2.2.4(2)

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

投标人的类似业绩

3 分

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每增加1个下列要求的业绩得 1.5分,最多得 3 分。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人在 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下列类似业绩之一:标书代写

①1个类似设计业绩;

②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③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④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项目金额: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项目投资估算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

设计合同金额: 85万元及以上 (注: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的,其中设计部分的合同金额须达到该金额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

3.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3项相关要求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历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3 分

在满足项目负责人资格的基础上,每有1个满足下列要求的业绩得 1.5 分,最多得 3 分。

1.业绩时间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 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具有下列已完成类似业绩之一:标书代写

①在1个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②在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

③在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

④在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

2.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项目金额: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项目投资估算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

设计合同金额: 85万元及以上(注: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的,其中设计部分的合同金额须达到该金额要求)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业绩可提供该业绩项目备案证明材料和业主证明代替)。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外国设计企业投标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含中文译本)。

注:

(1)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设计成果文件为准。

(2)已取消施工图审查的地区,若业绩完成时间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实施之后的,应提供业绩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证明设计合格的业主证明,设计业绩的时间以业主证明中显示的设计合格时间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第A-7条修改为:

条款名称

否决投标条件

资格评审

A-7若有联合体投标人,则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2.1.1和12.1.2修改为:

12.1.1合同价格:按以下第 三 种方式结算。

方式三:固定总价结算。双方商定,设计费按暂定中标固定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包干使用。结算价=暂定中标固定总价或比例重新核算的结算价。除此之外,发包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12.1.2 本合同设计费待上级资金到位后按以下阶段分批次支付:

本项目设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占合同金额的30%;第二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等所有剩余工作内容,占合同金额的70%,第二阶段工程设计费按比例重新核算(以实际到位资金与计费额的比值作为核算比例)。

1. 第一次支付:设计人(乙方)向招标人(甲方)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文件并通过甲方及上级部门审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第二次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甲方审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阶段经重新按比例核算金额的50%(即:合同金额×70%×实际到位资金/项目可研批复中的工程费用4634万元×50%);

3.第三次支付: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阶段经重新按比例核算金额的30%(即:合同金额×70%×实际到位资金/项目可研批复中的工程费用4634万元×30%);

4.第四次支付:项目完成审计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阶段经重新按比例核算金额的20%(即:合同金额×70%×实际到位资金/项目可研批复中工程费用4634万元×20%)。

本项目按比例重新核算的结算价超过中标单位暂定中标固定总价的,按暂定中标固定总价结算,未超过的以按比例重新核算的结算价结算。

注:本补遗文件(一)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补遗文件(一)为准,本次补遗文件(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7月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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