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云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空调压缩机用关键精密零部件制造项目

审批
山东-青岛-即墨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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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空调压缩机用关键精密零部件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云水二路11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海****公司
公示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至 2025年07月16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3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铸造加工联合生产车间、辅材料车间、综合研发楼等,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5万吨空调压缩机用关键精密零部件。主要原材料有再生**废钢、生铁、各类合金等。核心设备主要有1套3t一拖二中频熔炼电炉,1套5t一拖二中频熔炼电炉,2台40t/h移动式混砂机,1台10t/h移动式混砂机,1套20t/h砂再生系统,1台10t吊钩抛丸清理机等,主要工艺技术是树脂砂造型铸造。承诺:我单位对备案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项目未开工,开工前落实好国土、安全、环保、水土保持、行业准入、规范标准等规定,不含含钢铁冶炼工艺的锻造(国标行业3393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两高一资”等国家及我区禁止准入的产业项目,不涉及电镀、热镀、阳极氧化等淘汰类、限制类工艺,在国家规定产业范围内建设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熔炼废气通过围挡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15m高P1排气筒排放。浇注废气通过围挡式集气罩收集,经间接水冷后,进入“布袋除尘器(2#)+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P2排气筒排放。造型(芯)废气通过围挡式集气罩收集,抛丸废气通过围挡式集气罩收集,打磨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砂处理(含落砂)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进入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4#)处理,尾气与上述废气一并进入布袋除尘器(3#)处理后通过15m高P3排气筒排放。P2排气筒中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要求;P1-P3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 -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厂界监控点臭气浓度、VOCs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混砂机、抛丸机、切割机、风机等,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防腐防渗,废包装桶(袋)(切削液、废呋喃树脂、废固化剂)、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砂、炉渣、除尘器收尘、废布袋、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废钢砂等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向我局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 0532-****3369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区壮武路496号
邮政编码: 2662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