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胶原蛋白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审批
浙江-嘉兴-海宁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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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00吨胶原蛋白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胶原蛋白肽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开发区杭平路18号

5、建设内容概要:受到市场供需影响,企业拟投资10285****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8号的**芯能****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设,购置包装线、膜浓缩、沸腾造粒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6000吨胶原蛋白肽建设项目。本项目分两期建设,生产规模分别为一期3000t/a胶原蛋白肽、二期3000t/a胶原蛋白肽。项目****信息化局进行备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区域环境敏感区分布,结合项目评价工作等级范围,确定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表2。

表1 本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1

朱家门

219

305

居民

环境空气

二类功能区

东北侧

300

2

盛家头

463

365

居民

东北侧

477

3

杨家村

-24

744

居民

北侧

733

4

赵家头

516

1899

居民

东北侧

2010

5

十店汇桥

1263

2167

居民

东北侧

2597

6

陈彩荡

1873

1659

居民

东北侧

2484

7

茅亭桥

2319

1701

居民

东北侧

2795

8

小桥弯

2546

1362

居民

东北侧

2813

9

**桥

1411

1247

居民

东北侧

1908

10

登棚老

1824

1036

居民

东北侧

1940

11

缪家埭

1548

657

居民

东北侧

1560

12

蒋家门

1160

413

居民

东北侧

1104

13

建中村

1052

657

居民

东北侧

1128

14

何家头

516

999

居民

东北侧

1135

15

三建村

1069

1387

居民

东北侧

1426

16

三建小学

1077

1350

师生

东北侧

1690

17

桂家头

871

834

居民

东北侧

1095

18

双山二里

1131

-28

居民

东侧

1015

19

双山一里

2484

-1971

居民

东南侧

3140

20

双山幼儿园

1593

-2074

师生

东南侧

2675

21

****学校

1680

-2169

师生

东南侧

2790

22

许家汇

-705

-1273

居民

西南侧

1530

23

乌楼

-990

-1191

居民

西南侧

1485

24

荷花池

-1076

-906

居民

西南侧

1380

25

新浜村

-775

-2197

居民

西南侧

2360

26

俞家汇

-1901

-2024

居民

西南侧

2758

27

沈家门

-2384

-2193

居民

西南侧

3210

28

墙二门

-1270

-1277

居民

西南侧

1730

29

万星村

-1811

-733

居民

西南侧

1970

30

弘德家苑

-1390

-555

居民

西南侧

1480

31

姚家门

-2071

282

居民

西北侧

1390

32

周家

-1415

790

居民

西北侧

1565

33

徐家园

-1823

790

居民

西北侧

2070

34

佛子村南

-1935

2178

居民

西北侧

2995

35

赵家村

-1411

1431

居民

西北侧

1990

36

方家木桥

-404

1341

居民

西北侧

1356

37

**浜

-177

1782

居民

西北侧

1895

38

海星村

-1761

-1943

居民

西南侧

2480

39

聚宝桥

-981

1209

居民

西北侧

1500

注*:坐标系的建立以**芯能****公司****中心,东西向为X坐标轴、南北向为Y坐标轴。

表2 本项目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名称

规模

方位

最近距离/m

保护级别

地表水环境

殷家水桥港

河宽约60m

北侧

2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长水塘**饮用水源

准保护区

/

东南侧

1190

二级保护区

/

东侧

2905

一级保护区

/

东侧

3800

地下水环境

项目区域地下水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气主要为喷雾干燥过程粉尘、切皮及洗皮区异味、污水处理系统恶臭气体及硫酸雾。各类废气均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处理后排放。经预测分析可知,根据估算模型计算的颗粒物、硫化氢、氨气及硫酸的最大地面浓度均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最大占标率均未超过10%。预测结果表明,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情况下,项目建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建设对纳污水环境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高噪声源主要来自切皮机、末道处理设备、冷却塔、风机、泵类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声功率级在80~90dB(A)之间。根据预测结果分析,项目四周厂界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油脂、皮渣、废包装材料、废膜组件、废活性炭(脱色)、污泥及废离子交换树脂。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喷雾干燥过程粉尘经各自配套的二级旋风分离器回收后,再各自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1#、2#、3#)排放;生产加工车间采用切皮车间整体负压抽风、洗皮池加盖密闭的措施收集臭气,再引至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4#)排放;****处理站的调节池(一、二期共用)、气浮池及厌氧池(一期工程)、污泥储池(一、二期共用)进行加盖封闭处理,污泥间(一、二期共用)整体负压抽风,收集到的恶臭气体引至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5#)排放;****处理站的气浮池及厌氧池(二期工程)进行加盖封闭处理,收集到的恶臭气体引至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6#)排放;硫酸储罐大小呼吸时产生的硫酸雾,通过采取储罐设置在车间内、安装呼吸阀挡板、减少储罐周转次数等措施来降低影响。项目各类废气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各建设1****处理站。

3、噪声治理措施:为确保噪声达标,企业拟采取生产车间隔声,高噪声设备减振、消声,加强高噪声设备维护。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油脂、皮渣、废包装材料、废膜组件、废活性炭(脱色)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电厂焚烧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堆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进行安全处置。项目各类固废能实现**化、无害化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硫酸,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潜在环境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在此基础上,本项目风险可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符合**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符合**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及“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或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本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可以接受;在落实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只要企业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周围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建设地周边2.5km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看法;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或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开发区杭平路18号

联 系人:林晓光

联系电话:136****7979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九环路9号1幢A411室

联 系 人:汤建新

联系电话:0571-****7317

3、环保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环境局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联系电话:0573-****9023

公告发布单位:****

日期:2019年10月2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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