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胶原蛋白肽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开发区杭平路18号 5、建设内容概要:受到市场供需影响,企业拟投资10285****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8号的**芯能****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设,购置包装线、膜浓缩、沸腾造粒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6000吨胶原蛋白肽建设项目。本项目分两期建设,生产规模分别为一期3000t/a胶原蛋白肽、二期3000t/a胶原蛋白肽。项目****信息化局进行备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区域环境敏感区分布,结合项目评价工作等级范围,确定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表2。 表1 本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注*:坐标系的建立以**芯能****公司****中心,东西向为X坐标轴、南北向为Y坐标轴。 表2 本项目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气主要为喷雾干燥过程粉尘、切皮及洗皮区异味、污水处理系统恶臭气体及硫酸雾。各类废气均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处理后排放。经预测分析可知,根据估算模型计算的颗粒物、硫化氢、氨气及硫酸的最大地面浓度均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最大占标率均未超过10%。预测结果表明,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情况下,项目建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建设对纳污水环境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高噪声源主要来自切皮机、末道处理设备、冷却塔、风机、泵类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声功率级在80~90dB(A)之间。根据预测结果分析,项目四周厂界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油脂、皮渣、废包装材料、废膜组件、废活性炭(脱色)、污泥及废离子交换树脂。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喷雾干燥过程粉尘经各自配套的二级旋风分离器回收后,再各自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1#、2#、3#)排放;生产加工车间采用切皮车间整体负压抽风、洗皮池加盖密闭的措施收集臭气,再引至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4#)排放;****处理站的调节池(一、二期共用)、气浮池及厌氧池(一期工程)、污泥储池(一、二期共用)进行加盖封闭处理,污泥间(一、二期共用)整体负压抽风,收集到的恶臭气体引至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5#)排放;****处理站的气浮池及厌氧池(二期工程)进行加盖封闭处理,收集到的恶臭气体引至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6#)排放;硫酸储罐大小呼吸时产生的硫酸雾,通过采取储罐设置在车间内、安装呼吸阀挡板、减少储罐周转次数等措施来降低影响。项目各类废气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各建设1****处理站。 3、噪声治理措施:为确保噪声达标,企业拟采取生产车间隔声,高噪声设备减振、消声,加强高噪声设备维护。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油脂、皮渣、废包装材料、废膜组件、废活性炭(脱色)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电厂焚烧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堆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进行安全处置。项目各类固废能实现**化、无害化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硫酸,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潜在环境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在此基础上,本项目风险可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符合**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符合**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及“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或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本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可以接受;在落实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只要企业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周围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建设地周边2.5km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看法;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或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开发区杭平路18号 联 系人:林晓光 联系电话:136****7979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九环路9号1幢A411室 联 系 人:汤建新 联系电话:0571-****7317 3、环保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环境局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联系电话:0573-****9023 公告发布单位:**** 日期:2019年10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