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吉亚(海宁)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汽车内外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审批
浙江-嘉兴-海宁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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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万套汽车内外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开拓汽车零部件的市场,为广汽、沃尔沃、福特、大众、长城、车和家、拜腾、北汽和特斯拉从事汽车内外饰件生产及销售,****决定在****园区启潮路20号现有厂区内实施扩建项目。企业投资3684.6万美元(折合2.3亿元人民币),购置注塑机、火焰设备、发泡设备、铣削设备、US焊接机、IMG阴模成型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厂40万套汽车内外饰,包括仪表板,门板,中控台,出风口等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通用性,安全性,高端大气等特点。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环境

空气

星星港湾小区

30.378°N,120.415°E

居民

15000人

二类环境空气

E

1300

巨都桂花城

30.386°N,120.412°E

居民

2888人

NE

1600

许村镇**村

30.387°N,120.391°E

居民

2666人

NW

1600

**镇红色 村

30.389°N,120.397°E

居民

2881人

N

1630

地表水环境

盐官河(新塘河支流)

30.374°N,120.402°E

景观娱乐、农业用水区

小河

Ⅳ类地表水环境

N

50

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地下水

Ⅲ类地下水环境

/

/

声环境

厂界外200m范围

3类声环境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厕所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出租方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直接纳管排放。

(2)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发泡废气、胶水废气、焊接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各类废气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设备噪声经过降噪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主要为各类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可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各污染物经过相关处理措施后,预测结果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具体见表2。

表2 项目防治措施及效果表

期间

污染物

环境保护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生活污水

厕所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出租方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直接纳管排放,最终****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废气

注塑废气

注塑机均安置在注塑车间内,要求在每台注塑机螺杆挤出位置(即出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采用上吸罩收集废气。排风罩设计应符合《排风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GB/T16758-2008)要求,尽量靠近污染物排放点,控制集气罩口断面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注塑废气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发泡废气

要求发泡设备安置在发泡车间内,并在发泡设备的发泡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采用上吸罩收集废气。排风罩设计应符合《排风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GB/T16758-2008)要求,尽量靠近污染物排放点,控制集气罩口断面平均风速不低于0.6m/s。发泡废气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胶水废气

本项目喷胶工序在喷胶房内操作,喷胶房三侧面一顶面封闭。喷胶房内设置侧吸风装置,采用整体换风方式,换风次数不少于20次/小时。胶水废气首先由过滤布处理,再经过光催化氧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焊接废气

车间配置排风扇进行强制通风,车间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废气无组织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

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①厂区及车间内合理布局;

②在设备选型上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

③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或减振器等,对风机加装消声器等;

④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噪声的产生;

⑤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

废包装材料

外售综合利用

**化

废原料桶

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无害化

注塑边角料及残次品

外售综合利用

**化

废皮料

外售综合利用

**化

发泡残次品

外售综合利用

**化

切割废料

外售综合利用

**化

沉降塑料粉尘

外售综合利用

**化

废液压油

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无害化

发泡残余料

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无害化

喷胶残余料

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无害化

喷胶设备清洗废水

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无害化

过滤布

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无害化

废活性炭

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无害化

含油污手套

环卫部门清运

无害化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无害化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年产40万套汽车内外饰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其他各项规划,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及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减轻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废水、废气、噪声的达标排放和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保证环保设施投资到位。综上,****年产40万套汽车内外饰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

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项目建设和投入运营后的环保方面的相关事项:

(1)公众对本工程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对确定的环评单位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4月16日——4月29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项目审批单位名称:****环境局**分局

单位地址:****中心二楼 邮编:314400

联系电话:0573-****9023

(2)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单位地址:**下**凤起路361号国都商务大厦1208室 邮编:310000

联系人:曲艺 联系电话:0571-****4426

(3)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镇高新区启潮路20号 邮编:314400

联系人:周** 联系电话:182****5538

公示发布单位:****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4月1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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