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窠村新村人居环境提升及停车坪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下窠村新村人居环境提升及停车坪建设项目,经召开龙津镇党政班子会研究同意,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工程建设地点:**县龙津镇下窠村;
1.2.工程建设规模:在下窠新村新房前排已获批规划用地内建设约480平方米的停车坪,主要包括订制统一柴火架、铺设透水砖、盖板、周边绿化等工程。
1.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预算清单;
1.4.招标控制价:项目预算审核金额为19.9454万元(暂估价1.4万元),下浮9%,即发包价为18.276314万元;
1.5.工期要求:45日历天;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确认函的提交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4日17:00分前提交报名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需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公司公章,送至****三楼,逾期视为放弃。
4.评标办法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标书代写
4.1 招标公告发布3日后,即2025年7月15日10:0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在龙****服务中心****政府五楼会议室)从报名符合资质企业中随机抽取三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并由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4.2 招标人当日在龙津镇公众号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7月15日-7月17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4.3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两副),公示期内到龙****服务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7时00分,提交地点为****三楼,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县****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98-****269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龙****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98-****341
日期:2025年7月10日
附件: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看到你方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并确认__________(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