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询下窠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费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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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询下窠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费用的公告


各有关监理服务单位:

我单位为确认“下窠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服务费,现向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下窠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2.项目预算财审价约148万元

3.建设单位:****

4.建设地点:**县龙津镇下窠村

5.项目批复内容:下窠村主村进村道路提升。老村至新村改扩建道路及周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下窠村内路灯亮化提升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以财审后设计图为准。

立项批复文件及文号:关于2024年省级乡村**示范村拟建项目的批复(清乡振〔2024〕1号)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报价说明

(一)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丙级以上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报名单位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等无法正常履职的情况。

3.需提供拟派监理人员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监理员证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变更记录),专业要求为市政工程。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价单位应熟悉《**省乡村**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办〔2024〕4号)、《**县乡村**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

(二)报价说明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报价应不高于项目结算审核价的1.5%,本次报价仅作为我单位监理费用控制价的参考依据,合理报价单位优先作为邀请招标对象。

三、报价单位应提供的材料

各报价单位请于2025年7月12日星期六下午5:30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监理人员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监理员证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函****人民政府3****服务中心,逾期概不接受。

四、其他事项

1.报价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2025年7月12日星期六下午5:30前)标书代写

2.纸质版寄达地址:**省**市**县**南街17****政府3****服务中心(邮编:365300);联系人:李女士;电话:****717826


****

2025年7月10日



附件:报价函(格式)

报 价 函

_________________(业主单位名称):

我方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看到你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监理询价公告,报价费率为_________%(报价应不高于项目结算审核价的1.5%)参加报价。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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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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