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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修订)》(培华人发〔2023〕11号)和《****关于开展****学年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培华人发〔2025〕17号),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推选、学校审定,拟同意授予邓琦等70名同志优秀教师称号,授予朱林鹏等9名同志优秀辅导员称号,授予刘新月等30名同志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现将审**果进行为期3天公示(2025年7月11日至7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中心反映。
联系人:韩丽云、王美婷
联系电话:029-****0069
********中心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