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区佛冈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清远-佛冈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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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对城乡融合发展****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0

根据城乡融合发展****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07-10至2025-07-16(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城乡融合发展****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佛****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

广****工业园B区北侧

环评机构:

**成达****公司

项目概况:

城乡融合发展****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位于广****工业园B区北侧,****园区废水治理效率,加强对企业废水排放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处理厂,将园区内企业工****处理厂进行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主要是恶臭,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水:项目接纳污水经处理****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声环境: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墙体隔声,减振降噪,降低对项目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5)地下水:厂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6)环境风险:加强日常人员管理和生产过程管理,并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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