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7月11日)

审批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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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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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5-07-11

发布机构

****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环境局****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7月11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20万台智能**治煎烤器家用家电制造项目


宁****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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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资8000万元,购置位于**市**县西周镇滨港路1号用地(面积约10000.81m2),**4幢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3175.17m2),新增中拉机、小拉机、退火机、注塑机等设备,实施年产120万台智能**治煎烤器家用家电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注塑废气经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

项目采取下列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

4、固废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油桶、废活性炭、铜泥、废拉丝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废铜丝、塑料边角料、其他****回收部门综合利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3520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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