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个体工商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308
传 真:0438-****308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邮 编:138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 ****(个体工商户)建设项目 | **省**市前郭县粮窝村 | ****(个体工商户) | **省****公司 | 该项目位于**省**市前郭县粮窝村,厂界东****修配厂,南侧为个人库房,西侧隔****公司,北****公司停车场。距离厂界最近的敏感目标为西南侧约 230m 处的鲜丰村。该项目租赁原松****公司现有厂区,租赁厂区总占地面积36766.8m2,总建筑面积 9138.32m2,本项目仅使用原 2 号库房作为本项目清洗车间,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为 2472.75m2,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项目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清洗车间一座,内含洗车区(3 套清洗平台,两用一备)、库房、锅炉房(内设 1 台 2.2t/h生物质蒸汽锅炉)、办公休息区等。项目建成后年清洗罐车(酒精、食用油、柴油)900 台。该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9.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32.7%。 |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清洗废水经连接导流软管重力流入废水储罐,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锅炉排水及软化水设备排污水排入防渗储池(10m3),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COD500mg/L、SS400mg/L),定期清运****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 (三)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生物质蒸汽锅炉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水雾过滤器及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采取封闭车间措施,确保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规定的限值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产生的固废物按“**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废布袋袋装暂存于锅炉房,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树脂厂家回收处置;锅炉灰渣送农田作为有机肥料;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清洗废水暂存于车间储罐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统一处理。确保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六)该项目冬季取暖采用电取暖方式。 (七)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八)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储存间应严格按报告提出的相关要求建设,设置围堰并及标识;相关池体、废水储罐应做好硬化及防渗措施,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现象发生。 (九)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相应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降低事故危害和减少事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