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机场分公司采购爆炸物探测仪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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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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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爆炸物探测仪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公司采购爆炸物探测仪项目已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公司采购爆炸物探测仪项目(二次)

2.2 建设地点:**市

2.3 供货期:30天

2.4 质保期:不低于24个月

2.5 招标范围:爆炸物探测仪采购及使用培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项目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设备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航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谈判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4代理商参与须具有针对本项目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制造商授权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如提供制造商授权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则还需提供原制造商授权函,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谈判。(提供授权函,并加盖双方公章)。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11日08 时30 分到2025年7 月15 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设备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航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代理商参与须具有针对本项目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制造商授权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如提供制造商授权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则还需提供原制造商授权函,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谈判。(提供授权函,并加盖双方公章)。

以上所需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在**商务综合大厦北环路306号三楼确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地点:**商务综合大厦北环路306号三楼,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7月16 日9时00分,地点为****(**商务综合大厦北环路306号三楼开标厅)。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

2.地址:**市

3.联系人:张霞

4.联系电话:0335-****00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

2.地址:**市**区北环路306号

3.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4.联系电话:198****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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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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