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放珠镇曹家村、哩东村等6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采购招标代理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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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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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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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市**区放珠镇曹家村、哩东村等6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采购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

招标人

****

代建单位

**博智工程****公司

联系方式:燕 翔 152****1533

开标时间

2025年7月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

******联通大道交通大楼5楼(**博智工程****公司)会议室

第一成交候选人

******公司

综合得分

89

投标报价

工程施工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30%,与工程建设有关服务为3300元/项。

第二成交候选人

**景盛****公司

综合得分

68.9

投标报价

工程施工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8%,与工程建设有关服务为3500元/项。

第三成交候选人

****

综合得分

67.21

投标报价

工程施工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30%,与工程建设有关服务为3500元/项。

公示期

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1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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