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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谈判药品责任医师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保障局******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9号)精神,根据《****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的通知》****中心办〔2024〕3号),为更好满足参保人用药需求,****医院申请,******服务中心审核,****服务中心备案后,拟新增一批特药责任医师,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月10日—7月16日(五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直接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便于了解核实情况。
联系电话:082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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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