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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3万吨/年BDP有机磷阻燃剂项目 | 项目代码 |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包括:2万吨/年三氯氧磷、3万吨/年双酚A双(二苯基磷酸酯)的BDP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管廊、原料罐区、循环水站、公用工程楼、控制室、污水处理站、废气环保处理等设施;产品方案: 2万吨/年三氯氧磷、3万吨/年双酚A双(二苯基磷酸酯)、副产31%盐酸33000吨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化工园万里片区 | 建设性质 | ** |
| 行业类别 | 工业/化工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41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145 |
| 建设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省**市****工业园7号 |
| 邮政编码 | 444200 | 环评单位名称 | **明台****公司 |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时间 | 2025-07-11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5-07-11 | 公告结束日期 | 2025-07-17 |
| 公示名称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
| 公示内容 | |||
|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3万吨/年BDP有机磷阻燃剂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审批部门:****环境局 电话:0717-****719 通讯地址:湖****体育场路46****体育场交汇处,七一O研究所办公大楼斜对面),**市民之家四楼D区综合窗口4D02—4D09 | ||
| 公示部门 | ****环境局 |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三氯氧磷生产线废气通过两级冷凝回收三氯化磷、三氯氧磷后进入BDP盐酸吸收系统(降膜吸收+一级碱洗)吸收后进入RTO预处理水喷淋+RTO装置+后处理系统(急冷塔+碱洗喷淋塔+水洗喷淋塔+换热器+除雾器+活性炭装置+袋式除尘)处理由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BDP生产线酯化反应废气、三氯氧磷回收蒸馏废气、封端反应废气经盐酸吸收系统(降膜吸收+一级碱洗)吸收后进入RTO预处理水喷淋+RTO装置+后处理系统(急冷塔+碱洗喷淋塔+水洗喷淋塔+换热器+除雾器+活性炭装置+袋式除尘)处理由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BDP生产线脱溶废气经深冷预处理后进入RTO装置+后处理系统(急冷塔+碱洗喷淋塔+水洗喷淋塔+换热器+除雾器+活性炭装置+袋式除尘)处理由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原料双酚A和催化剂氯化镁固体拆包粉尘经过滤器收集后进入水洗塔处理后由28.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进行加盖封闭收集的废气,设置废气收集系统,经收集后进入RTO预处理水喷淋+RTO装置+后处理系统(急冷塔+碱洗喷淋塔+水洗喷淋塔+换热器+除雾器+活性炭装置+袋式除尘)处理由30m高,内径0.8m排气筒DA001排放;储罐区酸性废气(氯化氢、硫酸雾、三氯化磷、三氯硫磷)经RTO预处理碱喷淋+水喷淋后去RTO装置,储罐呼出的有机废气经RTO预处理水喷淋处理后进入RTO装置处理,处理完的尾气去RTO后处理系统(急冷塔+碱洗喷淋塔+水洗喷淋塔+换热器+除雾器+活性炭装置+袋式除尘)处理由30m排气筒(DA001)排放,罐区液氨储罐废气去TEPI装置反应液釜进入冷凝回收系统回收氨气,未冷凝气体进入TEPI尾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RTO预处理水喷淋预处理后进入RTO装置+后处理系统(急冷塔+碱洗喷淋塔+水洗喷淋塔+换热器+除雾器+活性炭装置+袋式除尘)处理由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化验楼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水洗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DA001排气筒出口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NMHC、氯化氢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甲苯、苯酚、二噁英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DA002排气筒出口处颗粒物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DA003排气筒出口处NMHC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DA001、DA003排气筒污染物NMHC同时应满足《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B级标准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不高于60mg/m3)。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处理站(200m3/d),污水处理站主体工艺为:高盐废水预处理装置+高浓废水经化学分离、吸附、蒸发等预处理后与低浓废水在综合调节池充分混合经水解酸化池+初沉池+二级A/O池+絮凝沉淀池+臭氧氧化+BAF+高效滤池→**池。BDP废水经废水预处理(处理工艺为“化学分离、络合、吸附、蒸发除盐”)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与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排水、分析化验废水、制冷机组排水、RTO预处理碱水喷淋废水、RTO碱水喷淋****处理站处理后排****处理厂。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2、表3排放限值****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基座减振、软连接、消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绿化等治理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干燥剂、废保温材料、废保冷材料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精馏高沸物、废过滤器、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盐、化验废液、废机油、废润滑油、废矿物油、废导热油、沾染有毒有害化学品废的包装容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 (五)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防渗工程。本项目重点防渗区包括BDP阻燃剂生产装置、拆包间A、特种有机磷阻燃剂装置、综合仓库A、液体装卸区、1#原料产品罐组、2#原料产品罐组、3#原料产品罐组、液氧罐组、液体灌装站A、化学品库A、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站、焚烧装置A,雨水废水收集管沟等。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项目投入运营后按计划做好地下水、土壤等动态监测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3200m3)和初期雨水池(2650m3),建立健全事故状态废水收集、处置系统。建设单位应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调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设计、运营过程中不断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并实施。 (七)按报告书要求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 |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已开展 |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 |||
|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