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7-10 19:00
| 90天 |
| 资金现金 |
| 100,000元 人民币 |
| 7,065,924.88元 人民币 |
| CQJPSZDJ2019[JS] |
| ****湖五纵线道路工程(一期)及**路道路工程(一期)(剩余部分)答疑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湖五纵线道路工程(一期)及**路道路工程(一期)(剩余部分)”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本答疑补遗文件,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答疑文件 质疑: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三年的财务报表,是否可以参与本次投标。 回复:不可以。本招标项目的财务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2条“财务要求”执行。 二、补遗文件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条款名称为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中:“A-28 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 “A-27 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条款名称为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中:“A-29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执行,****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 “A-28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执行,****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条款名称为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中:“A-30 投标人的各项报价不得为负数,****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 “A-29 投标人的各项报价不得为负数,****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