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水利局关于柘荣县乍洋五蒲溪防洪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

审批
福建-宁德-柘荣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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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宁水审批〔2025〕38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5-07-11
标 题: ****水利局关于**县乍洋五蒲溪防洪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
有 效 性: 有效
****水利局关于**县乍洋五蒲溪防洪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
宁水审批〔2025〕38号
2025-07-11 09:21


**县****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审查**县乍洋五蒲溪防洪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报告的请示》(柘龙禹〔2025〕1号)及随文上报的设计变更报告悉。2025年5月22日,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召开该项目设计变更报告评审会,并于近日形成专家组复核意见,复核意见详见附件。经审核研究,我局基本同意专家组复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内容

鉴于**县乍洋五蒲溪防洪治理工程实际情况,为顺利推进该工程建设,原则同意项目业主和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意见。

(一)主要建设任务变更

该项目**堤防(护岸)的部分区域与自然**部门2023年度调整的“三调数据”中基本农田存在重叠情况,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基本农田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需对涉及2023年度调整的“三调数据”中基本农田重叠的**堤防(护岸)段进行调整,另外根据五蒲村最新的村庄规划,需对五蒲村所涉及的河段建设内容进行调整。主要建设内容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1、同意调整五蒲溪E段护岸建设任务。由原设计318m长调整为138m长,调整后桩号EY0+000~EY0+022共22m护岸断面型式保持原重力式挡墙断面。

2、同意新增五蒲溪五蒲村段护岸建设任务。新增桩号EY0-056~EY0+000共56m护岸;对旧挡墙护脚采用埋石砼加固,对旧挡墙面采用浆砌方整石柔化。

3、同意新增五蒲溪水碓村段护岸建设任务。新增左岸桩号SDZ0+000~SDZ0+481共481m护岸;新增右岸桩号SDY0+000~SDY0+327共327m护岸;对旧挡墙护脚采用埋石砼加固,对旧挡墙面采用浆砌卵石柔化。

4、同意新增五蒲溪K段护岸建设任务。新增桩号KZ+000~KZ0+139共139m护岸,护岸断面结构型式采用重力式混凝土挡墙,新增K段河道清淤清障共268m。

5、同意取消五蒲溪支流柯岭溪段护岸建设内容。取消左岸桩号KLY0+000~KLY0+143共143m护岸;取消右岸桩号KLZ0+000~KLZ0+262共262m护岸;取消柯岭溪清淤清障0.27km。

6、同意取消五蒲溪支流水碓溪段护岸建设内容。取消左岸S桩号DZ0+000~SDZ0+374,共374m护岸;取消右岸桩号SDY0+000~SDY0+355共355m护岸;取消水碓溪清淤清障0.453km。

7、同意取消五蒲溪支流徐庄溪段护岸建设内容。取消左岸桩号XZZ0+000~XZZ0+127共127m护岸;取消右岸桩号XZY0+000~XZY0+141共141m护岸;取消徐庄溪清淤清障0.13km。

(二)堤防(护岸)结构型式变更

1、同意将五蒲溪E段桩号EY0+022~EY0+138护岸断面结构型式由原设计重力式挡墙变更为浆砌方整石护坡。

2、同意将牛渡潭溪段右岸桩号NDT0+100~NDT0+220护岸在原设计断面基础上增加二级重力式挡墙共计120m。

(三)其他变更

1、同意取消五蒲溪A段左岸桩号AZ0+000~AZ0+035共35m防洪堤;取消右岸桩号AY0+000~AY0+074共74m防洪堤。

2、同意调整五蒲溪D段左岸桩号DY0+000~DY0+250防洪堤建设长度,由原设计250m调整为241m;调整右岸桩号DZ0+000~DZ0+221防洪堤建设长度,由原设计221m调整为204m;调整后防洪堤断面结构型式保持不变。

3、同意调整五蒲溪B段右岸桩号BY0+000~BY0+227护岸建设长度,由原设计227m调整为167m;调整后护岸断面结构型式保持不变。

4、同意调整牛渡潭溪段右岸桩号NDT0+000~NDT0+338护岸建设任务,由原设计的338m调整为220m;调整后右岸桩号NDT0+000~NDT0+100护岸断面结构型式保持不变。

5、同意1#滚水坝由原桩号WP3+693移至WP2+575;3#滚水坝由原桩号WP3+990移至WP2+620;同意新增4#滚水坝1座(WP2+675),新增过河汀步1座(WP4+250),改造跌水坎1座(WP4+100),修复旧滚水坝护坦1处(WP2+520)。

二、工程概算投资

工程原批复概算总投资为2662.42万元(不含征地及移民安置补偿费126.81万元),变更后概算总投资调整为2586.40万元(不含征地及移民安置补偿费)。经上述变更后工程概算投资(不含征地及移民安置补偿费)减少76.02万元。

三、其他

1、项目业主应在工程未移交前,做好汛期安全相关措施,落实责任制,确保安全。

2、项目业主应加强工程的内业资料整理,抓紧工程验收并做好工程移交及管护工作。

附件:**县乍洋五蒲溪防洪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报告(报批稿)专家组复核意见

****水利局

2025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县乍洋五蒲溪防洪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报告

(报批稿)专家组技术复核意见

2025年5月22 日,****水利局在**市主持召开了由**市****公司编制的《**县乍洋五蒲溪防洪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报告》(送审稿)评审会。会上受邀专家对其编制内容提出了修改、补充及完善意见,并经整理形成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评审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及专家个人意见,对其编制内容做了修改、补充,重新提交了《**县乍洋五蒲溪防洪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变更报告》)。经专家组复核认为:《变更报告》已按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修改到位,符合《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中设计变更报告主要编制内容要求,设计变更的缘由描述与现场一致,依据充分,设计变更的项目与内容描述较清晰;设计变更方案比选及设计基本到位;设计变更的影响分析结论可信、设计变更后工程、投资与原初步设计方案变化较小,同意予以通过。现将专家组技术复核意见综述如下:

一、工程概况

同意《变更报告》对工程概况的描述。

二、设计变更的缘由、依据

同意《变更报告》中关于取消、新增及调整治理河段、堤防(护岸)、滚水坝、汀步、护坦、跌坎和河道清淤等建设内容缘由的描述,****农业农村局会议纪要和变更联系单做为设计变更依据。

三、设计变更项目和内容

(一)一般设计变更项目和内容

1.同意取消五蒲溪A段防洪堤AZ0+000~AZ0+035共35m,取消右岸AY0+000~AY0+074共74m。

2.同意调整五蒲溪D段防洪堤左岸由原设计250m,变更为241m,共减少9m,右岸由原设计221m,变更为204m,共减少17m。

3.同意调整五蒲溪B段护岸,右岸由原设计227m,变更为167m,共减少60m。

4.同意调整牛渡潭溪段护岸,右岸由原设计的338m,变更为220m,共减少118m。

5.同意1#滚水坝由原桩号WP3+693移至WP2+575;3#滚水坝由原桩号WP3+990移至WP2+620;同意新增4#滚水坝位于WP2+675,新增过河汀步1座(WP4+250),改造跌水坎1座(WP4+100),修复旧滚水坝护坦1处(WP2+520)。

(二)重大设计变更项目和内容

1.同意调整五蒲溪E段护岸由原设计318m,变更为138m,其中EY0+022~EY0+138共116m,护岸断面结构型式由重力式挡墙调整为浆砌方整石护坡。新增五蒲村段EY0-056~EY0+000共56m,对旧挡墙护脚采用埋石砼加固,对旧挡墙面采用浆砌方整石柔化。

2.同意新增五蒲溪水碓村段左岸SDZ0+000~SDZ0+481共481m,新增水碓村右岸SDY0+000~SDY0+327共327m,对旧挡墙护脚采用埋石砼加固,对旧挡墙面采用浆砌卵石柔化。

3.同意新增五蒲溪K段护岸KZ+000~KZ0+139共139m,采用重力式混凝土挡墙,新增K段河道清淤清障共268m,新增K段治理河长0.85km。

4.同意取消五蒲溪支流柯岭溪段护岸建设内容:取消左岸桩号KLY0+000~KLY0+143共143m护岸;取消右岸桩号KLZ0+000~KLZ0+262共262m护岸;取消柯岭溪清淤清障0.27km。

5.同意取消五蒲溪支流水碓溪段护岸建设内容:取消左岸S桩号DZ0+000~SDZ0+374,共374m护岸;取消右岸桩号SDY0+000~SDY0+355共355m护岸;取消水碓溪清淤清障0.453km。

6.同意取消五蒲溪支流徐庄溪段护岸建设内容:取消左岸桩号XZZ0+000~XZZ0+127共127m护岸;取消右岸桩号XZY0+000~XZY0+141共141m护岸;取消徐庄溪清淤清障0.13km。

四、设计变更方案比选及设计

同意《变更报告》对变更后堤防(护岸)相应的断面的选择及挡墙稳定所做的分析计算及成果。

五、设计变更的影响分析

同意《变更报告》中设计变更对工程任务和规模、工程安全、工期、生态环境、工程投资、效益和运行等方面的影响分析结论。

六、设计变更概算投资

同意设计变更后概算投资为2586.40万元,较原初设批复概算2662.42万元减少76.02万元。

七、结论与建议

同意《变更报告》中设计变更后,设计变更堤防(护岸)结构稳定满足规范要求,设计变更对工程安全不产生影响,设计变更新增建设内容的施工工艺与原工程基本一致,对工程质量、工期基本无影响。

专家组成员:孙宇西 刘细弟 张季平

2025年7月10日

抄送:****农业农村局,**市****公司、**市**水利****公司、******公司。

**** 2025年7月11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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