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液化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424100
联系电话:0735-****8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液化气站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三**瑶族镇三**瑶族村106国道西侧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1座220m3****供应站,项目占地14659m2,总建筑面积1699m2。包括储罐区、灌装区、消防水池、综合楼、辅助用房等配套工程,安装50m3卧式储罐4个,20m3卧式残液罐1个,配套建设消防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1280万元,环保投资16.2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定期洒水、设置围挡、合理设置运输路线,降低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施工和除尘,不外排;施工期噪声防范采用规定时段施工、对设备安装消音减振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等措施;施工建筑垃圾委托渣土运输车辆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乡镇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淤泥用于厂区绿化场地。施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环境保护措施执行。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营运期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槽罐车卸车废气、液化气储罐呼吸废气、充装作业损失废气、和食堂油烟,应加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漏现象,规范操作规程,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 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食堂油烟采用抽油烟机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好沉淀池等设施,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压缩机和泵类设施,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降噪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不合格钢瓶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理,沉淀池沉渣****填埋场处置,残液、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乡镇环卫部门处理。 6、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树立安全、环保意识,建立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多植树种花种草,搞好项目周围环境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 |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