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电池收集贮存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
****租赁**聚能****公司厂房及设备,建设《废电池收集贮存项目》,本项目为**,已于2023年11月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并于2024年1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辽市环审发【2024】2号),项目于2024年10月1日开工建设,2025年4月20日竣工,相应环保设施均已配套完成。并于2024年11月20日取得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现于2025年5月11日进入调试期,调试期限为6个月(2025年5月11日-2025年11月11日),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5月11日-2025年5月16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省**市**县**镇后杠村
联系人:徐恒义
联系电话:1 8 5 2 4 7 6 7 8 2 3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租赁位于**省**市**县**镇后杠村现有闲置厂房的部分区域,建设废电池收集贮存项目,仅用于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储存。项目建成后,可年回收、储存免维护废铅蓄电池10000吨,最大贮存量不超过300吨,暂存时间最长不超过10天。本项目仅对废旧蓄电池进行收集、贮存,不涉及废旧蓄容电池的拆解与提炼,贮存后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后续处理。本项目废电池收集****经济开发区内企业及周边企业、**区域内电池销售点、****维修店****修理厂等产生的机动车蓄电池、电瓶车蓄电池、电力设施中的蓄电池等。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酸雾收集净化系统碱液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碱液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运营期不设常驻人员,员工只在装卸车时进行工作,不产生生活污水。
2、废气:破损电池间设酸雾收集净化系统1套,净化系统集气效率80%,处理效率90%,废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设备选用低噪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
4、固废:废电解液、酸雾收集净化系统废碱液、废防护用具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4m2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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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