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园洲镇上南村商贸市场15号商铺(第三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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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公告性质
****
**县罗阳街道建设路229号(第三次)等7宗项目
GJB2025-158
****市场15号商铺(第三次)
其他
公告内容
交易信息 (流拍)
标的名称: ****市场15号商铺(第三次) 组织方: ****交易中心****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2025]066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5-06-27 09:30:00
交易编号: GJB2025-158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07-11 10:00:00
底价(万元): 0.2138 竞买保证金(万元): 0.4276
报价幅度(万元): 0.005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07-11 09:30:00


交易条件说明

为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县****公司将所属的标的进行挂牌招租,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一、交易标的详情:

标的一:

1、标的名称:**县罗阳街道建设路229号(第三次)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罗阳街道,****商铺,使用面积约38.11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房屋不得经营餐饮、危险品、维修、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1235万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2470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二:

1、标的名称:**县罗阳街道中园一路45号(第三次)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罗阳街道,为双层门店,使用面积约80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房屋不得经营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1361万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2722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三:

1、标的名称:**县罗阳街道博义路**大道西561、562号(第三次)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义和街道,为单层门店,使用面积约86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房屋不得经营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1742万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3484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四:

1、标的名称:****市场14号商铺(第三次)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县园洲镇,为双层门店,使用面积约164.05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房屋不得经营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2138万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4276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五:

1、标的名称:****市场15号商铺(第三次)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县园洲镇,为双层门店,使用面积约164.05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房屋不得经营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2138万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4276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六;

1、标的名称:****海关路东侧(长康街2号)楼房第一层、第二层房屋(第三次)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县石湾镇,为双层房屋,使用面积约219.38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房屋不得经营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1960万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3920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标的七;

1、标的名称:**县**镇福徐路5-3号商铺(由北向南第一、二间)(第二次)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县**镇,****商铺,使用面积约75.4平方米。

3、标的用途:(1)该房屋不得经营餐饮、维修、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4、租赁期限:3年(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3)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0.1260万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 0.005 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0.2520万元。

9、押金:成交价 2 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收退:竞价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前登****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价活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原路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三、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易标的已设置资格条件的,须由委托方进行事后资格审核。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竞价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

**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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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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