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龙南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审批
江西-赣州-龙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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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龙**用机场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赣发改交通〔2025〕527号


报来《关于恳请核准龙**用机场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赣市发改交通字〔2025〕3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龙**用机场建设项目为《**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21-2035年)修编》规划建设项目,为完善全省通用机场布局,促进通航产业发展,发挥**市区位优势,完善区域对外交通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龙**用机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临塘乡东北侧3公里、****中心南侧12公里处。跑道基准点经纬度坐标为N24°48′54.19″,E114°48′57.84″(WGS-84),磁差3.6°W,真方位18°-198°,标高335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按照国家A1类通用机场规划建设,飞行区指标为2B,跑道运行类别为非仪表跑道。主要建设内容分为飞行区、航站区、进场道路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如下:

1、飞行区工程。跑道长1200米、宽30米,防吹坪长45米、宽33米,垂直联络道长61.75米、宽10.5米,机坪长284.5米、宽83米,升降带长1320米、宽80米,端安全区长90米、宽80米;跑道、垂直联络道、机坪两侧各设1.5米宽道肩。

2、航站区工程。总建筑面积1046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0010平方米,包括航站综合楼3470平方米(含塔台控制室50平方米)、机库3700平方米(含耳房700平方米)、生活附属用房1450平方米、动力中心450平方米、特种车库810平方米、垃圾处理站40平方米、道口50平方米、机场大门4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450平方米,包括消防水泵房100平方米、消防水池350平方米。

3、进场道路工程:****科技城**路**进场路至机场航站区,长度2128.5米,路基宽22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

4、配套工程:包括空管工程,机场消防救援、供电、供油、给水、排水工程,以及车辆购置和总图工程等。

4项目总投资为39769.1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1769.1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约为29.59%,由****自有资金解决。

5项目单位要认真落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大气、水环境、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治措施,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6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按本文附件有关规定依法招标。

7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1.中国****管理局《关于**龙**用机场场址的审核意见》(民航华东函〔2023〕259号)2.******厅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832025XS****577号)。

8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9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10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11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5年7月10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龙**用机场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 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 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 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重要材料包含在**工程中,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4〕81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在**省公共**交易网等规定的公共**交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

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5年7月1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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