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安装工程船舶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安装工程船舶租赁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500万元(标段一250万元;标段二25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 标段号 |
招标内容 |
预算金额 |
租赁期限 |
| 一 |
船舶租赁,拟招标租赁一艘船舶提供服务 |
250万元 |
租赁期暂定10个月,实际租赁开始和结束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 二 |
船舶租赁,拟招标租赁一艘船舶提供服务 |
250万元 |
租赁期暂定10个月,实际租赁开始和结束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详见 招标需求 部分。
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参加1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可以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一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一、标段二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并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个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或以上)标段的名次排序中排名第一,则该投标人只能在最前序****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后续标段将由该标段排名紧跟其****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某标段没有符合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则该标段作废标处理。****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认定中标无效等情形,如果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作废标处理。若评审结束后,****一中标候选人放弃该标段中标资格或因故被依法职消该标段中标资格等原因,导致该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生改变时,不改变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结果。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公司的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标书代写
3.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4.不得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竞争的投标人(提供资格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8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地点:**国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8.134.9.59/qpoaweb/prg/gys/prolist.aspx
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注:代理机构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有需要的投标人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代理机构现场(**市**区市桥街**南路199号友利园7号楼201单元)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联系人:国咨前台,联系电话:020-****3694。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10时00分(**时间)
标书代写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区市桥街**南路199号友利园7号楼201单元
九、开标时间:2025年8月1日10时00分(**时间)
标书代写
十、开标地点:**市**区市桥街**南路199号友利园7号楼201单元
标书代写
十一、联系事项
(一)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街兴沙路6号1705房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二)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市桥街**南路199号友利园7号楼201单元
联系人:温小姐
联系方式:020-****3694
****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