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自行处置的拍卖公告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财政局批准(批复文号:南财资〔2025]76号),我单位拟公开处置一批资产,由本单位自行组织拍卖,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概况
****报废资产自行处置清查评估明细表
| 序号 |
资产名称 |
数量 |
单位(件/台/套) |
单价(元) |
账面原值(元) |
已使用年限 |
残值单价 |
评估价值 |
备注 |
| 1 |
移动执法终端(华为 DBY-W09) |
10 |
台 |
2,899 |
28,990 |
2.5 |
20 |
200 |
|
| 2 |
无人机 YF-HB408 |
1 |
套 |
35,390 |
35,390 |
3 |
1,061 |
1,061 |
|
| 3 |
专用定位设备eTrexVentureCGPS |
1 |
台 |
2,900 |
2,900 |
3 |
- |
- |
|
| 4 |
专用定位设备eTrexH GPS,China |
1 |
台 |
2,900 |
2,900 |
3 |
- |
- |
|
| 5 |
专用定位设备eTrexventureCGPS |
1 |
台 |
2,900 |
2,900 |
3 |
- |
- |
|
| 6 |
合计 |
14 |
73,080 |
1,261 |
标的物以现状拍卖,竞买人需现场查验(看样时间:2025年7月18日)。
评估报告由****公司出具(报告编号:****)。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拍卖安排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工作日9:00—17:00)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至****(**市文化街10号环保大楼501)。
线上报名:电话联系****办公室(0817—****334),并在参与拍卖前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保证金:因标的起拍价较低,且为现场拍卖,故不设置保证金。
拍卖时间:2025年7月18日上午10:00(如有更改,将电话通知竞拍人员)
拍卖地点:**市**市文化街10号环保大楼5楼会议室。
四、特别提示
1.成交后,买受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3日内付清全款并对实物进行交接,支付****财政局(户名:****银行清源支行,账号:470********009299),同时备注:****资产自行处置拍卖金额。逾期视为违约。
2.流拍标的将按程序重新公告或变更处置方式。
3.本次资产处置为打包拍卖,不能单独拍卖其中一件或几件物品。
4.拍卖结束
五、联系方式
拍卖方:****联系人:****办公室,电话:0817-****334
六、公示期: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7日
附件:
1.资产评估报告
2.****财政局关于同意****自行处置固定资产的批复(南财76号)
****
2025年7月10日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