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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21MA7N4KG680 | 建设单位法人:拓嘎嘎 |
| 李颖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榆****工业园区51号 |
| ******40万吨/年沙柳及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期10万/年)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3-生物质燃料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542-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神****园区柠条塔区 |
| 经度:110.25417 纬度: 39.0158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14 |
| 神环环发〔2022〕10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21MA7N4KG680001Q |
| 2024-11-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00 |
| 99.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21MA7N4KG68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821MA7N4KG680 | 验收监测单位:**展峰力致****公司 |
| ****0821MA70EHW651 | 竣工时间:2024-09-30 |
| 2025-0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01 |
| 2025-06-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生态环境公示网 |
| **1条沙柳及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线,年产5万吨生物质燃料颗粒。 | 实际建设情况:**1条沙柳及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线,年产5万吨生物质燃料颗粒。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林场沙**生态保护修复产生的湿柳灌条,含水率约为58%,用量为1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要求上游供应企业将沙柳进行初步破碎,破碎至粒度小于5mm后运送至本厂;原料含水率在25 %左右为湿柳条约占20%,含水率在16%左右为半干柳条约占20%,含水率在12%及以下为干柳条约占60%,预计湿柳条用量11230吨/年、半干柳条用量11230吨/年、干柳条用量33690吨/年,总用量为56150吨/年,生产能力5万吨/年不发生变化。 |
| 根据**市沙**生态修复现状,****公司修剪后进行初步破碎以方便运输,同时由于沙柳的修剪季节,****公司的沙柳枝在上游储存时间不等,含水率有较大波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预处理工艺变化 变动前:以湿柳灌条为原料,含水率58%,原料经密闭输送带输送至投料棚,进行粗粉碎、细粉碎,细粉碎后的物料粒度小于5mm,再将物料进行烘干。 (2)烘干工艺变动 变动前:滚筒烘干机采用非接触式内加热传导型的干燥设备,采用生物质热风炉,以自产生物质颗粒为燃料,年用量约为5148t,输送热空气进入滚筒烘干机,热量由滚筒的内壁传到其外壁,穿过附在滚筒外壁面上的物料,将物料含水率由58%降至低于12%后进入造粒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1)预处理工艺变化 变动后:外购的原料已粗破,粗破后的物料粒度小于5mm,变动取消粗粉碎工序,进厂原料按照含水率不同分成3类:含水率25%左右的湿柳条、含水率16%左右的半干柳条和含水率12%以下的干柳条为原料,仅湿柳条需要烘干,湿柳条烘干后需搭配半干柳条混合后经二级细破工序破碎,细破后的粒度小于0.5mm,后送造粒工序,干柳条直接经二级细破碎后物料粒度小于0.5mm送造粒工序。 (2)烘干工艺变动 变动后:以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热空气为热源,自产生物质颗粒为燃料,生物质燃烧产生的热烟气经过配风调温后直接进入滚筒烘干机内部与湿柳灌条直接接触,将湿柳条含水率由25%降至8%左右后同半干原料一并进入破碎机。 |
| (1)预处理工艺变化 根据沙柳平茬特点,上一年度冬季平茬,等到下一年度开春后才可破碎为企业提供原料,故原料在经过3~5个月自然风干后含水率不同;本项目要求进入制粒机的物料含水率为12%左右,由于来料含水率不同,原料预处理工序发生变化。 (2)烘干工艺变动 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原材料经过长时间的风干,含水率在12%以下,属于干柳灌条,无需烘干,需要烘干的物料减少,NOx、SO2排放量减少,降低大气环境污染程度;根据后期调研,直接接触式干燥物料比传导式干燥物料干燥效果好、干燥时间短、成本费用低。《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质量分级》(NY/T2909-2016)中要求产品全水分≤12%即可满足质量标准,项目烘干后成型前物料含水率基本<12%,同时在压制成型过程中会释放热量导致水分进一步挥发,最终产品含水率在5%左右,变更后不会影响产品质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 (1)有组织废气 ①本项目剪切、破碎、制粒、筛分工段配备一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对生产粉尘进行处置,烘干工段配备一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对生产粉尘进行处置。剪切、破碎、制粒、筛分及烘干废气经各自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管道连接,由共同的一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 ②生物质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双碱脱硫的方式处置完成后经15m高2#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①物料储存、转载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生产车间及原料储存全部采用全封闭结构,原料预处理车间与产品库采用封闭输送廊道连接。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 (1)有组织废气 ①干、湿、半干原料3个受料口粉尘和原料输送转载点粉尘,由集气罩收集+1号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②烘干后的原湿料和原半干料筛分、破碎粉尘,由集气罩+旋风除尘器+2号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③原干料筛分、破碎粉尘,由集气罩+旋风除尘器+3号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④成型机排潮和冷却仓排潮废气,由集气罩+4号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⑤制粒机出料口、包装、成品皮带转载点粉尘,由集气罩+5号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 ⑥烘干废气,由旋风除尘器+6号布袋除尘器+双碱脱硫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6排气筒。 (2)无组织废气 ①物料储存、转载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生产车间及原料储存全部采用全封闭结构,原料预处理车间与产品库采用封闭输送廊道连接。 |
| 由于原料预处理工艺变化,干原料破碎筛分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半干原料和烘干后湿原料破碎筛分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成型机排潮和冷却仓排潮废气原环评未提及,现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成型机出料口、包装、成品皮带转载点粉尘原环评未提及,现将该部分废气引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优于环评,改善了大气环境;原环评烘干废气与剪切、破碎、制粒、筛分共用排气筒,由于烘干方式变化,现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双碱脱硫处理后由DA001排气筒(15m)单独排放;变动后的原料含水率降低,相比于变动前项目投料粉尘及原料输送转载点粉尘增加,受料口粉尘和原料输送转载点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DA002排气筒排放,虽然投料及转载粉尘增加,但设置了粉尘处理措施,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9%,故变动后粉尘增加量较小,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平面布置:变动前:项目东侧为办公活动区。生产厂房内布设原材料存储区、成品存储区及生产线。生产线位于厂房内东侧,由北至南分别为包装区域、冷却区域、制粒区域、烘干区域、粉碎区域。厂房内部西侧由北至南为成品存储区及原材料存储区,生产厂房为封闭式厂房,预留车辆出入口。 执行标准:采用生物质热风炉,以自产的生物质颗粒为燃料,热空气进入滚筒烘干机内壁,热量由滚筒内壁传到外壁,物料附着在外壁上,采用间接式烘干物料;生物质燃烧废气由1根排气筒(1#)单独排放,环评要求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相关限值要求;烘干废气同破碎粉尘一并经1根排气筒(2#)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平面布置:变动后:变动后:本次变动根据用地条件、生产组织、安全环保等要求对总图布置进行优化调整。变更后原料储存、原料破碎、筛分、烘干工段均设置在原料预处理车间,位于厂区西北侧,产品制粒、包装、冷却工段设置在产品库内,位于西南侧,办公楼位于产品库的西南侧,危废库位于产品库的北侧,雨水池位于产品库的东侧。 执行标准:采用生物质热风炉,以自产的生物质颗粒为燃料,生物质燃料产生的热烟气经过配风调温后进入滚筒烘干机与物料直接接触烘干物料,烘干废气经1根排气筒单独排放,烘干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排放限值。 |
| 变动原因: 平面布置:本次企业根据用地条件、生产组织、安全环保等要求对总图布置进行优化调整,变动后厂区功能分区更加合理,顺应生产工艺流程,有利于生产组织和日常管理。 执行标准:①烘干方式发生变化,由间接传导式烘干物料变为热烟气配风调温后直接接触烘干物料;②废气排放方式变化,由燃烧废气和烘干废气分别各经1根排气筒排放变为烘干废气经1根排气筒排放,故烘干废气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标准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438 | 0.0438 | 0 | 0 | 0.044 | 0.044 | |
| 0 | 0.13 | 0.13 | 0 | 0 | 0.13 | 0.13 | |
| 0 | 0.01 | 0.01 | 0 | 0 | 0.01 | 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7.23 | 7.23 | 0 | 0 | 7.23 | 7.23 | / |
| 0 | 1.05 | 1.05 | 0 | 0 | 1.05 | 1.05 | / |
| 0 | 3.68 | 3.68 | 0 | 0 | 3.68 | 3.68 | / |
| 0 | 3.88 | 3.88 | 0 | 0 | 3.88 | 3.8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m3/d,现有化粪池10m3,可以满足本项目需求。 | / |
| 1 | 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采用集气罩收集干、湿、半干原料3个受料口粉尘和原料输送转载点产生的粉尘,由1号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 监测2天,非连续采样3次 | |
| 2 | 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采用集气罩收集烘干后的原湿料和原半干料筛分、破碎产生的粉尘,由旋风除尘器+2号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 监测2天,非连续采样3次 | |
| 3 | DA00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采用集气罩收集原干料筛分、破碎产生的粉尘,由旋风除尘器+3号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 监测2天,非连续采样3次 | |
| 4 | DA004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采用集气罩收集成型机排潮和冷却仓排潮产生的废气,由4号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 监测2天,非连续采样3次 | |
| 5 | DA00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采用集气罩收集制粒机出料口、包装、成品皮带转载点产生的粉尘,由5号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 | 监测2天,非连续采样3次 | |
| 6 | DA006 |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 采用旋风除尘器+6号布袋除尘器+双碱脱硫的组合技术,对烘干废气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6排气筒 | 监测2天,非连续采样3次 | |
| 7 | 封闭厂房+封闭廊道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生产车间及原料储存全部采用全封闭结构,原料预处理车间与产品库采用封闭输送廊道连接 | 监测2天,非连续采样3次 |
| 1 | 设备基础减振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 对设备进行螺栓加固,添加垫片等基础减振措施 | 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一次 | |
| 2 | 厂房隔声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 全部产噪设备均置于封闭厂房内,采用厂房隔声,降低设备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 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一次 | |
| 3 | 选用低噪声设备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 设备进行采购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噪声源头减小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 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一次 |
| 1 | 生物质燃烧灰渣定期外售 | 生物质燃烧灰渣定期外售 | |
| 2 | 脱硫渣主要为石膏,收集后定期外售 | 脱硫渣主要为石膏,收集后定期外售 | |
| 3 | 制粒机产生的不合格品定期收集,回用于生产 | 制粒机产生的不合格品返回干料破碎工段,破碎后重新生产 | |
| 4 | 包装工段产生的废弃包装物,由厂家定期上门回收 | 包装工段产生的废弃包装物,由厂家定期上门回收 | |
| 5 | 各装置产生的除尘灰,定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 各装置产生的除尘灰,定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 | |
| 6 | 废布袋由专人运至封闭室内进行处理,将布袋表面吸附的可再利用颗粒物进行剥离,由人力车返回生产工序。处理后的废布袋委托有专业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 废布袋由专人运至封闭室内进行处理,将布袋表面吸附的可再利用颗粒物进行剥离,由人力车返回生产工序。处理后的废布袋委托有专业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 |
| 7 | 雨水收集池产生的雨水底泥定期清掏暂存至一般固废区域 | 雨水收集池产生的雨水底泥定期清掏暂存至一般固废区域 | |
| 8 |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沾油手套、沾油抹布,全部储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沾油手套、沾油抹布,全部储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 9 | 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职工生活垃圾集中****填埋场填埋 |
| 1 | 无 | 项目厂界设置防风抑尘网,并种植植被进行绿化 |
| 供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 供电:****园区电网; 排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工业园****处理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供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 供电:****园区电网; 排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工业园****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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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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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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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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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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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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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