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观音桥组团E标准分区E4-3-1地块及周边部分道路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审批
重庆-重庆-渝北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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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观音桥组团E标准分区E4-3-1地块及周边部分道路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观音桥组团E标准分区E4-3-1地块及周边部分道路位于**区龙塔街道,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6.534890°,北纬29.601137°,占地面积8360平方米(约12.5亩)。评估地块北临紫园路,西临龙越路,南临**支路,东临龙飞路。

评估地块1990年前为荒地;1990年以后区域开发建设,先后引入******公司、**市**区渝穗制版厂等企业,主要包含涂料生产、机械加工、汽车维修、专项制版、印刷、酒类批发等企业类型。2019年,地块内企业陆续停产搬迁,截止至2022年7月,地块内所有企业均已停产搬迁完毕。目前,******局停车场在使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地块内涉及行业类别包括住宅房屋建筑(4710),涂料制造(2641),汽车修理与维护(8011),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0),书、报刊印刷(2311),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3461),汽车修理与维护(8011),酒、饮料及茶叶零售(5226)、正餐服务(6210),其他仓储业(5990),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2320)。

根据现行规划图,调查范围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及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其中大部分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其余规划为道路(S),属于第二类用地。从严考虑,本次调查按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估。

2022年12月,****委托******公司开展了评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工作。调查单位编制了《**区观音桥组团E标准分区E4-3-1地块及周边部分道路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于2022年12月12日****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函审。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了25个土壤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1个地表积水监测点位。共采集并检测了76个土壤样品,1个地表积水样品。检测结果表明,部分土壤样品中的六价铬、石油烃以及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且苯并(a)芘超过第一类用地管制值。地表积水样品的所有污染物均未超过《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和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24年2月,****受****委托,开展观音桥组团E标准分区E4-3-1地块及周边部分道路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详细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48个土壤点位,送检了197个土壤样品(另采集22个土壤平行样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氰化物、石油烃(C10-C40)以及pH、锌、锰、铬、氟化物(可溶性)。

综合前期及本次调查检测结果:评估地块内送检的部分土壤样品中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六价铬、石油烃(C10-C40)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以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作为土壤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苯并[a]蒽(5.5mg/kg)、苯并[a]芘(0.55mg/kg)、苯并[b]荧蒽(5.5mg/kg)、二苯并[a,h]蒽(0.55mg/kg)、六价铬(3.0mg/kg)、石油烃(C10-C40)(826mg/kg)

综上,评估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后续规划用地要求,需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对该地块进行治理修复,保障地块的再开发环境安全。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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