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采购2025年度防汛应急备灾物资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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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关于采购2025年度防汛应急备灾物**标(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度防汛应急备灾物资

询价人:****

评标时间:2025年7月9日10时00分

评标地点:****储备库

一、中标单位:****

二、项目报价:3560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陆仟元整)

三、公示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

公示说明:

****关于《采购2025年度防汛应急备灾物资》以询价竞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7月9日10时00****小组对到达现场参加投标的8家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6家供应商符合要求,****小组按照《关于采购2025年度防汛应急备灾物资公告》《采购2025年度防汛应急备灾物资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参与竞标单位提供的报价、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中,分数最高且质量达标的供应商为中标者,若出现最高分分数一样,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单位的要求。最终中标单位为****。

如对公告公示中标供应商有异议,请按照投诉书要求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送至****救灾减灾物资保障股,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逾期不予受理。请中标候选人务必于公示期满后,带齐有关证件5个工作日内上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

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50****0568

联系地址:**县奢香大道南段

附件:

附件 采购2025年度防汛应急备灾物资总得分表
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采购2025年度防汛应急备灾物资 招标方式 询价
评标单位 **** 评标日期 2025年7月9日
序号 公司名称 公司报价(元) 编号 样品得分 报价加分 总得分 备注
1 **** 356000.00 H 86.5 13.4 99.9
2 ******公司 398000.00 B 89 9.2 98.2
3 ****商贸有限公司 358000.00 F 80 13.2 93.2
4 ******公司 378000.00 G 81.5 11.2 92.7
5 **尚****公司 484000.00 J 91.5 0.6 92.1
6 ******公司 477000.00 I 89.25 1.3 90.55
备注:在所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得分,加上报价得分(以公告发布采购价49万元为标准,供应商报价每降低1万元加1分),最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者。


****

2025年7月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11
中标通知
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采购2025年度防汛应急备灾物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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