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司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五章
5.3.3.1.一般资格审查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标书代写 |
变更为: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扫描件。 |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①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管理部****公司章程(复印件);⑤非营利性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标书代写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1日
本项目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012,地址:****岸**瑶湾路300号。
名称:****
地址:**区**蜀南大道西段21号
联系方式:0831-****2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3栋2层13号
联系方式:0831-****26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江哲
电话:083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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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1日